上海碳纤维加固
一、上海碳纤维加固工程概况
本加固工程为上海市徐汇区龙吴路港口桥抢修工程,。现根据勘察、设计采用对本桥2-3-4#及2-3-8#布梁梁底粘贴碳纤维布加固来提高承载力和耐久性,以满足结构现使用功能。
二、编制依据
1、甲方提供的加固工程施工图;
2、《碳纤维片材加固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CECS146:2003);
3、 混凝土加固技术规范(GB50367-2006 );
4、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50-2010);
三、加固方法
基层处理→下料→配胶→粘贴→加压→固化及养护→检验
2)施工方法
a. 基层处理:清除粘贴部位混凝土表面浮浆、油污、杂质,若表面有蜂窝、裂缝,应进行修补,使露出结构本体后,吹净,并用丙酮擦净。碳纤维布材料擦除表面浮灰。
b. 碳纤维布下料、制作:根据图纸要求,在加固混凝土面上按照图纸要求用墨线弹出安装的位置。对照施工图纸结合现场实际尺寸,对碳纤维布进行下料,下料过程中不能弯曲、折角等。
c.胶料配制:灌浆材料采用改性环氧树脂结构胶。调配时将改性环氧树脂结构胶按改性环氧树脂结构胶:固化剂=2:1(重量比)倒入干净的容器中,沿同一方向搅拌均匀,只到色泽一致为止。
d.粘贴碳纤维布:把配制好的胶料同时涂抹在已处理好的碳纤维布和混凝土面上。调整位置后进行临时固定。
e. 加压:在碳纤维布粘贴后即加压固定,直至碳纤维布周边挤出胶液为止。
f.固化及养护:
碳纤维布加压不得中途局部减压,经24小时后可卸压,3天后可受力。
g.检验:
待结构胶固化后,用小锤敲击布,若无空洞声,表示结构校密实。锚固密实度应大于90%,非锚固密实度应大于70%。否则应在适当部位钻孔补灌,直到满足要求。
四、质量控制
1.表面处理:施工前根据设计要求确定施工条件,砼处理应严格,处理后无浮灰、污垢、酥松、裂缝,空洞面必须按要求处理,修补,经检验,砼表面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
2.胶料配制:胶料配制必须专人负责配制,严格按称量配比配制,并充分搅拌,无沉淀,色差,经检验后方可使用。
3.质量检验:施工结束经养护后,进行质量检验,按各加固方法质量检验标准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并做好检验记录,做到检验一次合格。
五、上海碳纤维加固质量保证体系
1、为保证施工质量,本公司首先在完全理解甲方加固意图、充分消化设计图纸的基础上,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现场及施工图纸进行对比分析,确保施工图纸在施工阶段的实际可行,制订合理的加固施工方案。在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保证所有施工人员对整个加固方法及流程有全面的了解,以确保施工作业的连贯、流畅。
2、建立完善的施工管理系统,派遣技术水平过关的技术管理人员和具有丰富施工管理经验的现场施工负责人;调遣训练有素的工程施工人员。从管理人员到施工人员均对加固施工工艺流程及施工方式方法非常熟悉。
3、对于施工阶段的各道施工工序,先由施工队伍自检合格后报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由管理人员向监理单位报验。监理单位抽检合格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于有隐蔽工程的均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对于施工过程中,设计图纸中没有涉及的部分发现有隐患的构件时,先向甲方、监理和设计院汇报,提出处理方案形成书面资料报请审批。经各方认可后再按各方认同的意见处理。
六、 检验检测
a) 加固材料以出厂检测报告、质量保证书、合格证等为依据。
b) 《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2006 )
七、现场管理架构
现场施工管理小组由富有加固经验的人员组成,保证本加固工程优质、高效、安全地完成。现场管理架构如下图所示:
八、安全措施
我公司工程部在充分了解情况、明确自身所担负的责任和理应履行合同的各项条款的前提下,特针对本工程特点,制订本施工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内容如下:
1、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按安全施工规范施工。
2、听从指挥,服从安全监督人员的指令。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的利益施工。
3、施工现场进行隔离,非相关人员禁止入内。加固施工范围内由专人负责看管。
4、每日开工前和甲方管理人员确认加固范围内的带电设施。
5、有恐高现象或出现身体不适者禁止强行登高作业;发现隐患时可先行撤离,汇报后再处理;施工人员认为有危险时有权停止施工并撤离,高空作业人员撤离时通知合作伙伴,避免其他施工人员因失稳导致事故发生及手中物品失稳下坠砸伤他人。
6、进入作业区禁止吸烟。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双脚离地戴好安全带;登高2米或以上作业必须将安全带扣于牢固处。从事打磨处理工作人员带好防护眼罩、口罩;接触胶水时戴好橡胶手套。
7、施工用电从外部接入;高空施工用电电缆线均墙边或柱边垂直上升至用电高度再水平行走,并用绝缘材料给予架空。
8脚手架搭设后先检查脚手架本身的安全、牢固状况,避免站立在不牢固的脚手架上施工,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范围。
9、同一立面的不同高度禁止同时施工。
九、安全、文明施工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遵守作业区内进出的各项制度;遵守甲方生产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遵守安全施工规范,服从现场各有关单位安全监督人员的指令。
3、协调好材料、设备等的堆放,每天施工结束后整理好施工现场,尽可能减少对甲方生产的影响。
4、不乱扔杂物,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干净。
5、团结友爱,礼貌待人。
十、质量验收规范(条文号)
1、界面处理
第10.2.1条 经修整露出骨料新面的混凝土加固粘贴部位,应进一步按设计要求修复平整,并采用结构修补胶对较大孔洞、凹面、露筋等缺陷进行修补、复原;对有段差、内转角的部位应抹成平滑的曲面;对构件截面的棱角,应打磨成园弧。在完成以上加工后,应将混凝土表面清理洁净,并保持干燥。
第10.2.1条 粘贴纤维材料部位的混凝土,其表层含水率不宜大于4%,且不应大于6%。对含水率超限的混凝土应进行人工干燥处理,或改用高潮湿面专用的结构胶粘贴。
第10.2.3条 当粘贴纤维材料采用的粘结材料是配有底胶的结构胶粘剂时,应按底胶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涂刷和养护,不得擅自免去涂刷底胶的工序。若粘贴纤维材料采用的粘结材料是免底涂胶粘剂,应检查其产品名称、型号及产品使用说明书,并经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允许免涂底胶。
2、纤维布粘贴施工
第10.3.1条 浸渍、粘结专用的结构胶粘剂,其配制和使用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拌合应采用低速搅拌机充分搅拌;拌好的胶液色泽应均匀、无气泡;其初粘度应符合本规范表 4.4.5 的要求;胶液注入盛胶容器后,应采取措施防止水、油、灰尘等杂质混入。
第10.3.4条 纤维织物可采用特制剪刀剪断或用优质美工刀切割成所需尺寸。织物裁剪的宽度不宜小于100mm。
第10.3.5条 纤维复合材胶粘完毕后应静置固化,并应按胶粘剂产品说明书规定的固化环境温度和固化时间进行养护。
2、 施工质量
第10.4.1条 纤维复合材与混凝土之间的粘结质量可用锤击法或其他有效探测法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确认的总有效粘结面积不应小于总粘结面积的 95%。
第10.4.2条 纤维复合材与基材混凝土的正拉粘结强度,必须进行见证抽样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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